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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酒驾不放假,千万不可“尝”试【曝光台】
根据“2024-春雷行动”部署
南昌交警持续
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
将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
典型案例进行曝光
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
充分认识到酒醉驾的严重危害性
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
案例一
案例二
案例三
案例四
案例五
案例六
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
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
01
自以为没醉
饮酒后,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“自信”,自认为还能够开车,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、防范心理较差。
02
心存侥幸
一些驾驶员认为“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”,甚至还有驾驶员认为“就开一小段没事”。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,喝酒不开车是驾驶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九十一条规定
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▶醉酒驾驶机动车
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南昌交警
将持续加大酒驾、醉驾等
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
希望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
生命只有一次
酒驾不可“尝”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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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交警
核发:陈默 审核:谢莉娜
校稿:欧阳翀 编辑&排版:金凤
戴上头盔你最美,争做南昌文明人